c类签证是什么?
C-1,C-2和C-3是入境签证的一种类型(美国移民局管辖范围),这些签证允许持有者在特定的情况下在美国停留较长时间而不需要申请移民。 C-1是指过境签证,它允许持有人在进入美国后,进行短暂停留后离开美国然后再返回目的地国。 举例说明就是您从中国去第三国然后从美国经停再转回国这样是可以的,比如你去日本,美国经停墨西哥或者加拿大回中国的就可以!
C-2是过境居留签证,C-2持有人可以在进入美国后进行短暂停留但不可以离开口岸地区,这个停留地点必须是指定的口岸城市之一。例如你从亚洲国家经美国去美洲的国家是可以的!但是如果你不是到美国的口岸城市就不可取了!
C-3是交流访问者签证,它可以给那些应邀来美参加学术活动或从事文化活动的外国人颁发入境签证.C-3签证可以延长在美的逗留期限。如果申请人获得的是非移民身份,那么他/她必须证明其赴美目的只是临时性的;而且一旦达到原先的目的之后就应该马上离开美国。这种类型的签证通常发放给短期学习的学生或者参加文化交流项目的个人。
C-9是给外国政府使节提供的签证。 C-17是对特殊人员提供的特别准许令。只有当移民局的局长认为该申请人有正当理由可以不受现行法律的限制时才会发出这样的准许令。 C-20是为外国政府的总统、总理以及其他政府首脑提供的签证。 C-31为一些外国政府官员颁发的永久性入境许可。 C-46是针对军事人员和文职人员的签证。 C-57针对一些联合国人员的签证。 C-60是发给美国公民的配偶和孩子以及他们的子女的签证。 C-61适用于已经加入美国国籍的美国公民的子女和孙子孙女及其父母的父母和祖父母的签证。 C-84发给被遣返的非法居民的签证。 C-90发给那些作为旅客乘飞机往返于美国和墨西哥之间的人的过境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