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多次申根签证?
楼上的答案都是复制粘贴的,我作为一个亲身经历者来谈一下吧~ 本人是德国长期居留。之前在荷兰工作过4年多,今年3月底因为公司被收购所以离职回家休息一段时间(顺便去欧洲转一转)。 我在荷兰的时候是多次往返签,所以回德国的机票是买的是荷兰到德国的来回票(为了省钱没买荷兰到德国的往返票,然后回国的时候再买了德国到中国的高铁票)。
第一次入境荷兰海关的人问了我一个问题“你这次回来住多久”之后给我盖了章让我过了边防。 当时我是有荷兰长期居留卡的,但是我从来没有去过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所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要问我这个问题…… 后来第二次出入境荷兰海关的人没有再对我提任何问题了直接让我过了。
到了第三第四次出入境荷兰海关的人也没有再对我有什么疑义。 但是第五次去荷兰海关的人不让我过去了…说我要是下次再去他们就要把我关起来了… 当时我正在法兰克福转机,没有办法只能重新办理登机牌从新走了一遍边检程序上飞机回家了…………
这件事给我的启示就是:如果你不是持有申根国长期居住证或者永久居留证的人,最好还是不要多次前往申根区国家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是你持有上述证件的话可以咨询一下你的律师是否可以用该身份申请多次申根签证。 如果有人对我的经历有异议欢迎提出,我会酌情修改答案。
优质答主
1.在申请签证时,使馆会要求您提供往返机票或赴欧的火车票; 2. 如果您是多次签,那么单次不能超过6个月的时间,否则会被认为是移民倾向被拒;如果您只去欧洲一次的话那就没问题啦! 3. 在签证到期前7天的范围内,是可以向移民局提出申请延长签证的(前提是在此期间没有离境) 4. 一般办理多次签证的费用比单次要高一些哦~ 我个人推荐还是办多次吧毕竟只要不是连续的申请签证就好啦!但是记得一定要保存好所有的文件资料,不然可能会比较麻烦的哦^_^
半年多次申根签证:发给准备在申根国境内逗留较长的一段时间(一次可达3个月),出于任何原因需要离开申根国再次返回的人员(例如:探亲、学习、休假、治疗、文化、体育等其他一切其他原因)或由于无法预计的原因(如:有亲属生病、死亡等)需要返回的人员。
申请有效期为半年多次申根国签证,申请人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需提供充足的资金证明及良好经济来源;
2、需提供有充足的理由说明申请人在申根国境外有不可争议的住所并且申请人会在签证有效期内返回;
3、需要提供详细的出行计划和具体的旅行安排证明文件;
4、提供在申根国境内和/或境外的适当健康及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