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签证多久有效?
2013年6月5日入境,在加停留时间超过两年,2014年申请延长移民逗留期时,被告知有效期从入境日起计算,至2017年6月5日。 后来发现,以入境日期计算的2017年6月5日是周日,所以应该把这一天算周六或周日的假期,这样有效期才到2017年6月8号,也就是周四。 在北京和深圳都有过移民签证办理经历,北京的使馆是总馆,负责中国所有省份的签证。深圳的领馆只是分馆,只负责广东、广西、海南三省的移民签证,但当时我是通过广州领事馆递交的资料。 所以有如下疑问请教高手: 一、如果我的情况比较普遍的话,是否意味着签证的有效期限是以到达城市而确定? 北京使馆给总部的报告还是不是太管用呢? 二、根据上述分析,我是在2017年6月9日之后才能出境吗? 三、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在2017年3月份申请美国B2签证时,是不是应该告诉对方自己还要再回国一次啊!会不会被认为有移民倾向而被拒签(本人确实打算去美国旅游)? 四、万一我被拒签了,该怎么办呀? 请懂行的高人指点迷津哦。
补充一下,我现在还在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