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可以换监护人吗?
理论上,在未成年人成长的过程中,监护人的身份是可以进行变换的。 (1)如果父母离婚,通常抚养孩子的一方会获得孩子的监护权,而另一方需要支付相应的监护费用;如果在离婚后需要变更孩子的监护人,一般由获得监护权的一方提出申诉,法院会通过审查来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2)除了上述情况外,如果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不适合监护的情况,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变更监护关系。例如,在加拿大因父母离异、丧父或失去抚养能力等导致的生活贫困的未成年人,可以向法庭申请更改监护人的资格。只要法庭认定申请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判决撤销原监护人的资格,并指定新的监护人。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上述哪种情形下的变更,都需要通过司法机关或者有关机构如律师等的帮助和介入才能完成。 在中国,有监护资格的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未成年人不具备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所以一般情况下不能单独成立监护关系。在中国未成年子女只能随监护人生活。除非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是残疾人士无法自主生活,否则不可能由一个未成年人单独成立监护关系并在生活中执行监护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