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香港后社保如何处理?
1. 已参加内地社保的,可把社保转到新住址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继续参保并延长缴费年限。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就可以申请按月领取养老金;
2. 放弃内地社保的,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由新住址所在的区人民政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 对于有参保记录的,按照现行港澳居民在内地参保相关规定,申请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账户,或保留原账户而续接缴费。对于没有参保记录的,不再补缴,新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下的个人账户。
3. 办理移民香港户口迁移时,需带齐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如属有效期内遗失的,需提供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填写《户口迁移证》。
持以上证件和证明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即可,一般需要半个月可以拿到移民香港户口。 如果申请人是已婚人士,还需要带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再婚还需带上离婚证及复印件。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在申请移民香港前参加过工作并且单位曾经缴纳过社会劳动保险的,则需要将相关社保转入新的户籍所在地,待申请成功后再续交。
在中国内地移民香港后,你的社保会涉及到几个方面的处理:社保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备、失业保险和公积金。以下是一些建议:
1. 社保缴费年限:如果你是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职员,最好在社保缴纳满10年后逐步停止缴纳。因为根据相关规定,出国、出境定居或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人员,可以终止其在境内的社会保险。如果在境外生还回来,可以考虑继续缴纳,但是考虑到成本,个人根据实际决定。如果是私营企业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符合当地政策的前提下,选择不缴纳。
2. 个人账户储备:如果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费用已经扣除,但是你没有使用,可以在办理出境定居手续后,个人账户储值可以继续累积。等你以后回国或者需要继续使用的时候,可以续上。具体细则请向你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咨询。
3. 失业保险:如果你已经在国内办理了失业保险,但是在移民香港之后,你将不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的条件。因为失业保险的目的是为了应对失业过程中的生活困难,而移民香港意味着你的生活不再受到国内法律的保障。
4. 公积金:如果你已经累计了一定数额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办理出境定居手续后,将个人账户内的存款和利息全部提取。具体的提取方式和个人账户的转移,请咨询你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
总之,在移民香港后,你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以适应新的生活环境。具体的政策和操作细则,请务必向你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咨询,以获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