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旅游签证工作签证吗?
旅游签证,又称为非移民签证,用以允许国外人员到美国观光旅游的签证类型。工作签证,具有就业和法律双重性质,它赋予持有人在美国工作的权利,同时持此签证者只能在授权用人单位工作。该签证分为J、L两类,前者是为从事文化、教育、科研、慈善或辅助性工作的人士发出的临时工作签证,后者则为从事商业或行政管理的专业人士发出。这两种签证均无资格限制,但移民局对批准与否,具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
事实上,从1952年243(a)节通过以来,对于“旅游”的定义一直存有很大的争议。在1988年的Circular 55(l)中美国移民局对“旅游”定义为:“短期计划内的出差旅游,包括娱乐,是纯粹的个人事务…而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果。”从这段话可以看出,移民局对旅游的概念界定是比较宽松的,把它看作是与工作完全不同的行为,它不能被看作是一种职业,也就是说不能以此谋生。
然而,如果从1952年243(a)节通过以来“旅游”在美国发生的变化来看,此条款已不适用于现有情况。今天的事实是,大量的旅行者是靠着旅游收入来谋生。对于在旅游旺季进入美国从事旅游指导等人员的外国市民美国移民局是允许其工作期间的,前提是只要这些人是严格从事旅游活动,而不是为了逃避原居住国的法律。根据以上所述,可以提出一个疑问,如果这些原本拥有美国以外的永久居住权的人员,在旅游期间工作并获取报酬是否被看作是违反243(a)节的行为呢?
工作签证作为移民签证的一种,其特点在于:
1、它赋予持有人在其所在地国以工作为前提而获得居住权或永居权。
2、工作签证的持有者在一定时限内为其所在国劳动输出。
3、工作签证与居留权挂钩。
4、申请工作签证必须通过外国雇主向移民局递交申请。
因为该等原因影响,要取得外国的工作签证绝非易事,尤其是发达国家的工作签证,它既是各国政府控制本国劳动力市场规模,吸引外资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对这些国家外籍人士进行居住管理的重要凭证。
工作签证国家列表:
美国、加拿大、新西兰、德国、法国、英国等
工作签证适用范围:
世界各地的普通公民,持普通护照,都可申请此签证;此签证也颁发给加拿大公民,但需返回祖国(加拿大)学习或工作。
一般工作签证的有效期都为1-2年,多次往返。但也有期限较长,可长达3-5年有效的多次往返签证,此类签证以含“访问学者”或“驻外地人员”等为申请条件。长期工作签证需对申请人进行面试,并且对申请人的工资收入和担保情况要作审查。短期工作签证则无须面试,一般只管一年,工作结束时仍需办延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