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档案会影响移民签证?
如果移民申请人在中国曾有过违法犯罪记录,包括已判处执行的刑罚、被劳动教养、被行政拘留或者被司法机关决定作为刑事责任暂缓执行的人,会被拒发赴澳签证。
曾经被拘留的人,如果申请人是某案件被害人,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委托的人或者代理人诬告、陷害的,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因为防止个人利益或人身自由遭受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者实施正当防卫行为而遭受拘留的,以及属于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不应拒发或撤销对申请人的签证。
当事人有证据材料能证明以上提到的几种情形,可以向公安部门反映,公安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经决定撤销对申请人采取的拘留措施的,应重新办理签证申请事宜。
申请人曾被劳动教养,但确有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且可能判处死刑的刑事案件或者可能侵犯其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的事实存在,公安机关决定对申请人采取强制传唤、拘留、约束等限制自由措施,如果当事人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关于劳动教养试行规定》对卖淫嫖娼,残害身体,吸食毒品等行为被劳动教养的,不属于被劳动教养的人,申请赴澳签证不会被拒签。
如果当事人是以上描述的情形,可以向公安机关反映,公安机关在经过调查取证后,确定不存在以上违法行为的,应当撤销劳动教养;公安机关不予撤销的,申请人可以提请人民法院宣告劳动争议,也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公安机关不能说明理由的,当事人要求重新调查取证,公安机关重新调查取证后,确认劳动教养确属错误的,应当撤销劳动教养。
如果申请人是因为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等行为被行政拘留的,签证申请人可以向公安机关反映,公安机关经过调查核实确认被申请人被行政拘留错误的,应当撤销行政拘留决定。申请人如果被非法拘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司法部门因申请人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情节较重或者罪行较为严重,可能判处执行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超过1年刑罚的,同时还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的,可以决定对其作为刑事责任暂缓执行。对已经办理刑事责任暂缓执行的申请人,在暂缓执行期间没有违反刑法规定的,没有发现应当撤销暂缓执行的情形的,在法院对其所作的犯罪判决生效后,可以决定不予以收监执行,应当尽快办理签证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