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家庭签证如何申请?
家庭团聚移民是美国移民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来吸引有美国亲属的外国公民或以前在美的合法外国居民重新来美定居。家庭团聚移民是移民美国的主要途径,美国移民局所接受的家庭团聚申请和批准的人数一直占总申请和批准人数的绝大多数,一般在所有移民申请中占70%上下,在所有移民申请批准中占80%左右。
按照移民法,家庭团聚移民分为两个优先类别:“立即亲属”和“家庭移民配额”。前者包括美国公民的配偶(同性亦可)、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及其亲生的未成年孙子女(父母已离异或死亡)。这类亲属不设移民数额限制,只要符合条件,经申请可立即批准其移民。美国移民法要求,为这类亲属申请移民的公民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
在“家庭移民配额”类别中,“家庭第一优先”为无子女的美国公民的配偶,每年有3万加被取消配额的亲属移民(主要是非移民签证逾期居留被定性遣返后复核赦免者和符合“儿童状态保护法”的被取消配额者);“家庭第二优先”是美国公民的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以及配偶,此优先又有两个次优先,由23.4万(即75%)配额分成两部分,即在美国有21岁以上子女的公民,每年可申请17.3%的配额,其子女可以先以未婚状态申请,待批准永久居民身份后结婚也不受影响,并允许其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作为次优先申请移民;“家庭第三优先”为有绿卡的居民的配偶和21岁以上未婚子女,有14.35万配额,包括前一类被取消配额者,每年总配额为28.7万(即65%);“家庭第四优先”为美国公民的21岁以上和已婚子女,有3万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