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德国父母能办团聚签证吗?
团聚签证是颁发给已取得德国长期定居者和德籍公民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亲属的。如果德国亲属是退休者或是长期失业者,必须具备一定的资产才能担保亲属赴德国定居。
1、申请团聚签证的非欧盟居民亲属必须是无自立能力者,有证据表明申请人无工作能力或是虽然有工作能力,但在原居住国没有工作和合法的收入来源,申请人无独立谋生的能力;
2、在德国的亲属,即担保人必须向德国移民局证明在德国拥有固定的住房,申请人在德国有明确的住址,而且根据德国的福利制度,担保人以及申请人有足够数额的、稳定的、可以经常取得的收入来源,这种收入来源必须是在扣除住房等基本开支后,超出申请人和担保人最低生活费总和;
3、担保人和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必须向德国移民局阐明申请团聚居留的意图以及团聚后在德国的生活计划。需要说明的是,即使团聚申请获得了批准,在德国的担保亲属和申请人必须证明在申请团聚居住两年后,能够在没有财政支持的情况下,维持其在德国的生活。换句话说,德方担保亲属所出具的收入证明,必须超过申请人和担保人各自最低生活费的总和。德国的团聚签证,有效期为三个月。获得团聚签证的申请人,必须在该签证的有效期内到达德国,并申请在德国的临时居住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