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日本工作签证?
A. 劳动类。包括:专门•技术(技能)就劳(农业5号、护理10号除外)、技术就劳(特定技能资格试验合格者)、在住者用就労、家族滞在者用就労、就学研究等。
B. 投资类。包括:日本人、永住者、日本人配偶者等的投资法人代表、技术顾问、经营管理等。
C. 人才类。包括:高度专门职(理工农医法政经管理体育和文艺类专门人才)、经营•管理•技术类等。
D. 人文类。包括:演艺/声优、音乐/跳舞、杂技/格斗/体育、料理、摄影/电影艺术、时尚艺术、美容、日本语、教学、宗教、法务、医疗/介护养老、翻译、通译、日本饮食导游、日式庭园设计等。
申请日本工作签证需要在中国的各省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在职证明公证、无犯罪记录公证、最高学历公证件(加盖日本领事馆认可的外事办涉外章、到日本驻上海领事馆做认证),然后到日本就职单位申请日本在留资格决定书(申请书和在留期间在3个月以下者无须申请,持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护照和一年以上有效的海外永久性在留资格者可申请,但日本企业法人代表的配偶和20岁以下的子女申请长期签证者必须申请)。持在日本的就职单位开出的在留资格决定书、邀请函、护照、誓约书等材料到各地日本领事馆申请日本(工作)签证,获得工作签证后持誓约书去日本的入国管理局办理在留卡(日本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