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费怎么缴纳?
申请人须支付的签证费用,可选择以下支付方式。
1.现金(仅限于人民币或港币现金支付)
2.汇款(仅限于以申请人本人的名义汇款,请务必注明申请人的姓名及申请编号。
请申请人选择以上两种付款方式中的一种,将签证费汇至以下地址以及户口。
银行:汇丰银行
支行:北京建国门外大街支行,中国北京 100022 (电话:86(10) 6527-6433)
人民币户口:034-060641-029
港币户口:036-141983-010
注意:申请过程中如被要求补交材料,需缴纳“额外审签费”人民币50元。
特别提示:对于由于申请人个人原因而被使领馆拒签、撤签、退回的申请,我中心不退还签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