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签证可以办理结婚吗?
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要求同大陆居民(中国人)办理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到中国大陆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结婚,同时,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需要出具如下证件和证明材料:(1)男、女双方当事人持有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2)国外公证机关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证明。对于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提供的无配偶证明中,其出具时间超过6个月的,应当让当事人的无配偶声明重新出具有效期内的婚姻状况证明。
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须不同中国居民主动告知、说明自己是否有近亲亲属关系。如果一方当事人为美国、法国、加拿大等国华侨,该国要求必须在本国公证处做《无配偶声明》公证和居住国做《居住状况声明》公证的,当事人回国申请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居住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居住状况声明》公证、护照并翻译成中文,还应当出具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无配偶声明》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