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签证延期怎么办理?
外国人申请办理F(访问)、L(旅游)、G(过境)、C(乘务、船员)字签证,因入境后原居留事由未结束申请延长签证停留期限的,或者因人道原因需要继续停留的,应当在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届满前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查核实后,决定延长签证停留期限的,出具《外国人签证证件延期、换发、补发受理回执》。对未予延长签证停留期限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需提交申请表、现持护照及签证、与延长签证停留期限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住宿登记证明等。同时根据不同签证种类按以下要求,分别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非中国籍船员申请延长C字签证停留期限的,须提交船员所属国际航行船舶中国公司代理出具的申请报告、船员服务公司的延期申请及船员名单、船员的身份证明、中国公司代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