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签证怎么办?
在北京申请办理签证,根据外国人申请来中国的事由,发给相应的签证。申请签证手续完备的,自申请之日起15日内签发。
外国驻华使、领馆或者外国驻华其他外交代表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成员及随任配偶、未成年子女等签证的申请、签发和管理,按照外交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签发签证:
(一)被处驱逐出境或者被决定遣送出境,未满不准入境规定年限的;
(二)伪造、变造、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或者他人签名的;
(三)涂改出境入境证件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改变出境入境证件内容的;
(四)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的;
(五)未遵守中国政府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政府有关机关决定仍申请入境的;
(六)有可能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或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在申请签证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不能保障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的;
(八)不能提交所需申请材料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入境的其他情形。对不予签发签证的,签证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