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申根签证能去哪些城市?
办理德国申根签证,去申根国家旅行,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申请人持有的申根签证所规定的入境次数、逗留时限及停留期截止日期必须与填写的行程表一致。
2、申请人在境外逗留的时间至少为15天(往返行程或过境除外),其中在德国必须至少停留一晚;入境德国的日期应为旅行计划的头两天内。
3、申请人必须持有所需的回程或续程车(船、机)票。
4、申请人在境外停留期间必须持有足够支付膳宿费及返程或续程旅行费用的资金(相当于全程旅途费用的50%)。如果是境外旅行的从属人员,必须出示由该负责人员支付其在境外所有费用的有效证明。
5、申请人所持有的申根签证的有效期截止日不能晚于护照的有效期截止日。同时,申请人在申根国家境外停留时间不能超过在本国的停留时间。
6、持有效的申根签证只能去有该签证的国家和其他申根国家旅游,如果申请人持有几个申根国家的签证,其停留期必须按所到申根国家名单的第一个国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