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加拿大的落地税?
1. 所谓“落地税”,是对于非加拿大居民(非CRS缔约国公民)在加拿大居住超过183天但少于一年的人征收的所得税; 2. CRA将非居民的个人收入主要分为三类:
(一) 来源于加拿大的收入--如房屋租金、工资和版税等; (二) 来自于其他国家的收入--如你在海外工作的工资、股息和在其他国家经营的生意产生的收入; (三) 混合来源的收入——这类收入同时来自加拿大和其他国家,例如你在国外工作而获得的报酬以及你在加拿大做的兼职工作所获取的工资。
3. 对于第一类收入,即来源于加拿大的收入,要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对于第二类及第三类收入,CRA则给予了不同的税收优惠。 对第二类和第三类收入中来源于加拿大的部分,CRA给予征税,但对来源于其它国家的部分,则不征税款。其计算方法为: 某纳税人当年获得的上述两种类型的收入合计金额为K元。如果这项收入的75%或更多部分来自于加拿大,那么对所有的收入K元都要征税。反之,如果该项收入的75%或更少的部份来自于加拿大,那么只对来源于加拿大的那一部分收入Kx0.75加征税款。
4. “落地税”的缴交时限比一般个税缴交的时间节点早得多---一般在每年1月31日之前就要提交申报并交纳税款。 如果逾期不交,则要交纳应缴税款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两年以上而没有申报的,可能面临罚款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