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身份签证书是永居吗?
根据我国《国籍法》第 7 条的规定, 居民申请加入中国国籍的, 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 申请人须亲自提出申请;
(二) 有一定的居住时间要求;
(三) 如有犯罪记录, 不得申请;
(四) 入籍申请人必须完成香港中学基础教育达到七年半或以上;
(五) 申请人必须是年满18岁的独立成人;
(六) 申请人须亲自办理申请, 并承担申请证件所需的费用。
根据以上规定, 香港居民申请加入中国国籍, 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 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有消极或不道德的行为。 根据我国《国籍法》及国家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不得申请加入中国国籍:
1、 曾经是中国公民, 但是已经取得外国国籍的;
2、 丧失中国国籍的;
3、 申请时入了中国国籍, 但是一年之后发现不符合入籍条件的;
4、 有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行为的;
5、 有其他经国家批准不得加入中国国籍的。
二、 应当按依法的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不得有隐瞒或做虚假证明。
三、 如果发现申请人在申请入籍时有谎报或作不实说明的, 中国国家移民管理局在认为必要时, 可以取消其申请资格; 如果申请人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证, 且不符合申请中国国籍条件的, 会被依法注销或者收回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证。
四、 我国对加入中国国籍获得中国国籍的人实行自愿原则, 任何人自愿放弃外国国籍,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 必须遵守中国国家有关规定。
五、 中国人或者具有中国血统的外国人,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 是指其父母中一方是中国公民, 另一方可以是外国人, 也可以是中国公民, 须提交其父母结婚证明; 外国出生的申请人, 还须提交原出生国出生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