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去韩国得签证吗?
我国公民自首次办理韩国签证之后,一年内再次申请时只要在签证有效期内且停留时间不超过30天就无需再提供相应材料,使馆会颁发与首次相同的签证类型和时长的入境许可。比如首次是C-3(三个月一次)入境许可,第二次再去韩国就是免材料再颁发C-3三个月一次入境许可。首次签发的入境有效期限超过三个月、停留期超过90天,第二次再申请时,根据第一次的情况决定给予停留期较短的入境许可。
如果我国公民在一年内第二次申请的韩国签证想要比首次签证的停留时间超过30天或是在首次签证有效期内去其他国家或是地区,就必须按照初签的申请要求提供全套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