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探亲签证等多久?
一般7天,加急5天。探亲签证,主要是发给去香港探望在港定居、就学、就业的亲属的人。申请人的户口必须是在公安出入境部门登记备案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如银行、外汇、税务、财政、工商、国家安全、机要、文博、战略科研单位等工作人员)。非备案的普通公民,也可以办理。探亲一般给一周,一年内一次有效。
申请香港探亲签注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交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学员证等)、户口簿(军人不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已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2、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探亲。提交被探望亲属在港、澳地区的定居证明或探望的亲属在内地的常住证明。被探望人的书面邀请。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证明是指: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由香港、澳门私家医院或社会福利事务署、社会保安局、入境事务处、警务处、澳门行政当局澳门卫生司或教育暨青年局签发的有申请人姓名的证明文件。被探望的亲属在内地的常住证明,是指被探望亲属的居民户口簿。申请人与被探望亲属的关系证明是指: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凡不属于上述关系的,申请人需提交被探望亲属在内地工作证明和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
(2)逗留就学。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逗留进入许可原件和复印件以及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确认录取书》等。被批准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者须按期前往香港就学,否则往来港澳通行证被宣布作废。
(3)逗留就业。符合国家规定被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和行政长官批准定居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定居进入许可及复印件。符合国家规定被香港、澳门特区有关机构选聘,以劳务就(雇)业人员前往香港(澳门)就业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就业进入许可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