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怎么签证中心?
深圳签证受理中心在原“法国签证申请受理中心”和“意大利签证申请受理中心”基础上扩展而来的。原“法国签证申请受理中心”更名为“意大利荷兰签证申请受理中心”,原“意大利签证申请受理中心”更名为“法国芬兰波兰丹麦签证申请受理中心”。法国、意大利、荷兰、芬兰、波兰以及丹麦官方签证处仍负责所受理申请的全部审批程序。
从新中心启用之日起,深圳及其周边省份(湖南、广西和海南)的居民申请此6国中任一国家的个人或商务目的的短期申根签证,必须通过相应的新设签证申请受理中心递交申请,并支付签证申请费和可能产生的加急费用。
此6国的“短期”申根签证系指90天内停留期不超过3个月(目的为商务、旅游或探亲等)的签证。该有效停留期包含在每次停留及每次在申根国境内累计停留的时间内。停留天数从入境申根国那天起计算。所有持短期申根签证的人士必须遵守签证的有效停留期。
“意大利荷兰签证申请受理中心”与“法国芬兰波兰丹麦签证申请受理中心”将分别负责管理6个国家中各有3个国家的签证申请。申请人申请任一国家的签证均在一个签证中心递交申请。每个中心将与申请人所需申请签证的国家使馆(处)建立密切联系,负责接受申请和把申请递交到相应的使馆(处)。例如,如果意大利不是申请人第一个前往的申根国而是申请人最后前往的申根国,使馆(处)则会检查申请人第一个进入的申根国家有效签证并考虑其旅行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