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美签证材料需要哪些?
申请赴美签证的材料有:
一、填写非移民签证申请表(DS-156表),必须是用英文填写的。
二、填写签证申请的附加表格(DS-157表)以及提供一张6个月内的、白底的、彩色的、4乘4厘米(1.5 x 1.5英寸)的免冠正面照片。照片要求为不戴眼镜眼睛睁开、正面直视镜头、无阴影遮盖脸部(注意:照片背面必须写上申请人姓名及出生日期)。
三、签证申请费收据。
四、用信封装入(无需密封)护照。
五、英文简历,简历内容一般包括:教育情况和工作经历;家庭情况:父母、配偶和子女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日期、所在城市、工作单位和职业等);本人的常驻地(连续居住5年以上的地方)和任何犯罪/被指控犯罪的纪录。
六、中英文对照的美国邀请单位的邀请函
邀请函一般应包括(请用英文书写):
1、来美的目的和在美的活动计划;
2、来美访问的具体日期和计划停留的时间;
3、访问的费用是如何安排的(即谁来支付在美访问的费用;是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还是由美方邀请方、本人或亲属支付)
申请团聚类的亲属(F2A类),应提供:
1、亲属关系证明(如亲属关系公证书)。在美亲属必须是美国公民或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若随行子女不在一个户口簿上,必须提供出生证明。
2、申请人在中国无经济来源,或在亲属去美国后将无人照顾的证明(如收入证明、无业证明、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的困难证明、父母年迈无工作者的医院诊断证明、大中小学和工作单位出具的子女不在身边的学生证明、工作证明、在美的直系亲属无法来中国照顾学生的证明)。
3、申请人与申请团聚的亲属已保持书信、电传、电子邮件和电话联系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