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还要签证费收据么?
自2015年12月14日起赴日本短期滞在及留学/就劳再入国许可签证改版,在海外申请该两种签证时的“新申请/再申请”及“变更”申请,将不再返签存根作为领取在留资格认定证书时的申请凭证。取而代之,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签证手续费后,将发放给与“受理凭证”相同机能的带加密编码的“收据”。
该“收据”的提交期限为自取得之日算起3个月以内(不含取得日)。如果自接受申请之日计算1个月以内仍未能得到审查结果,总领馆将在规定的期限内免费重新发放“收据”(仅限1次)。
自2015年12月14日起赴日本短期滞在及留学/就劳再入国许可签证改版,在海外申请该两种签证时的“新申请/再申请”及“变更”申请,将不再返签存根作为领取在留资格认定证书时的申请凭证。取而代之,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签证手续费后,将发放给与“受理凭证”相同机能的带加密编码的“收据”。
该“收据”的提交期限为自取得之日算起3个月以内(不含取得日)。如果自接受申请之日计算1个月以内仍未能得到审查结果,总领馆将在规定的期限内免费重新发放“收据”(仅限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