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多次往返签证信?
多次往返的自费旅游签证,一般只发给那些年收入十分丰厚(具体收入水平由各使馆自定)的有充分经济实力旅游观光者,有确定的旅游行程安排的书面材料,及经济担保人的经济担保信。需要签证的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经济担保人担保信或申请人的在职及收入证明信;收入证明信或担保信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各项:申请人的职业、月收入或经济担保人的月收入、家庭住址及电话号码、申请人及担保人赴日旅行经费的来源及申请人与担保人的关系等;
2、能明确显示旅行日程及经费来源的详细旅游安排。按惯例,可在发出旅行经费来源明细表的同时,附加旅行支票或现金存款证明函,提供银行或其他机关出具的相应旅行经费数额的存款证明函。
一般情况下,多次往返的有效期为六个月之内,签证的有效期及停留期将根据申请目的、职业、经济状况及以往渡航情况等区别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