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签证包含哪些国家?
目前27个国家与地区有申根协定,分别为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塞浦路斯、拉脱维亚、立陶宛、爱沙尼亚、波兰、瑞士、捷克、马耳他、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 持有任一申根协定成员国有效居留权的人员可以在其他所有会员国境内无限制地停留至少90天(从首次入境算起);在逗留期限内在会员国内不必再办理任何出入境手续(除了护照和身份证外无须出示任何证件) (申根公约第八条) 在这些国家的机场或港口,由一个申根签证国的海关代表全体签约国查验入境旅客。
申请人的条件取决于以下方面:
1.国籍
如果申请人拥有某一缔约国的国籍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则可能获得长期多次入境签证: * 在其出生国从未居住满10年,但曾在另一个缔约国永久居住的;或者 * 在其出生国未曾有过长期居住身份,但在第二个缔约国已经具有了长期的居住身份,并且在过去的5年中在该缔约国居住超过一年的。 如果申请人拥有某缔约国的永久居住权并且符合下述情况中的一种也可能获签: * 在其出生国居住未满10年,但在第二缔约国已有永久居民身份的;或者*在其出生地从未拥有过长期居民的资格,但是在取得第二个国家和第三国永久性居民资格后,已在该两国中的任何一个居住超五年以上的。
此外一些特殊类别可以申请得到长时间的申根签证:
1.外交官及国际组织员工及其家属可获得有效期长达五年的多次入境签证。
2.欧盟官员的配偶和父母,以及常驻欧盟机构工作人员的父母,可获发有效期为两年的多次入出境签证。根据申根协议,他们可在其任期内自由出入和定居任一缔约国。
3.申请赴德探亲访友的非欧盟公民,如其亲友是德国公民或在德国有常住地址,且申请人在过去三年中有一次以上以短期访问者身份进入德国,可向德国驻华使领馆申请为期三个月的一次入境签证;如申请赴德旅游,也可向德使领馆申请有效期不超过三个月的一次或两次入境签证。
4.非欧盟国家公民因商务原因需访问多个申根国家时,应向逗留时间最长的目的国的使领馆申请办理有效期最长不超过半年的申根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