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签证和签证区别?
并非所有欧洲国家都可以办理申根签证,申根签证是针对加入申根协定的国家发行的欧洲签证。持有任何一个申根国签发的申根签证,可以前往其它申根国。申根签证在有效期内可以多次往返,申根签证持有者最多可在申根国家停留最长6个月。
“申根协定”于1985年在卢森堡小镇申根签署,规定了各成员国对非欧盟短暂停留持有人实施统一的签证政策。“申根协定”的目的是逐步实现申根国之间取消边境检查,因此,持有任何一个申根国签发的申根签证,可以在有效期内前往所有申根国并可在这些国家多次往返,而不必再办理前往这些国家的签证。申根签证持有人可以在申根国家停留最长6个月,并且可以在26个国家进行任何长短途旅行。如果计划访问的欧洲国家中存在非申根国家,申请人必须申请访问的第一个国家的入境签证。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申请前往申根国家旅行的签证,必须前往任何一个申根国家中任何一个“领区”(一个划定的地理区域)的使馆办理,不能前往其它非“领区”的使馆办理,否则申请会被拒绝,并会严重影响申请人以后的签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