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美国后中国还能结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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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引用一句《圣经·创世纪》里的名言“上帝说,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现在他又拿起来吃,我们岂能不给他罚罪呢” 这句话用来描述现在的婚姻现状再合适不过了! 很多人不再把婚姻当作一场信仰,认为不过就是一张契约,彼此觉得不合适就可以换一个……美国作为西方文明的代言人,在婚恋观念上也是一样,没有把婚姻当作一个神圣的、需要忠诚和责任感去恪守的义务,而是一种选择。所以美国人的离婚率居高不下也是理所应当的了…

那我们再来看看中国的数据 2013年,我国结婚登记人数为752.7万对(其中,中国内地居民564.2万对,华侨和港澳台同胞188.5万对) 2014年,结婚登记949.8万对(其中,中国内地居民738.5万对,华侨和港澳台同胞211.3万对) 2015年,结婚登记923.7万对(其中,中国内地居民721.2万对,华侨和港澳台同胞202.5万对) 2016年,结婚登记928.7万对(其中,中国内地居民813.9万对,华侨和港澳台同胞114.8万对) 2017年,结婚登记936.5万对(其中,中国内地居民835.4万对,华侨和港澳台同胞101.1万对) 可以看出,近十年来我国的结婚登记人数一直都是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线上。 而根据民政部公布的最新数据,2018年上半年,全国登记结婚的夫妻数量更是达到了582.2万对! 在如此庞大的数字背后,意味着每100个中国人里面就可能有2个人结过婚,或者正在结着婚。而在这些结婚的人里面,再婚的比例也高达四成以上。

再看看北美大陆的数据—— 根据CIA World Factbook公布的2017年美国已婚者比重来看,66%的美国人在结婚以后才搬到一起生活,而在中国这个比例只有25%!也就是说,美国有三分之一的人都在单身状态下养育子女,而中国却有近一半的人在婚前同居! 再看看美国的离婚率,以2010年为分水岭,之前一年的离婚率几乎都是在35%上下徘徊,而从2010年开始一路飙升到如今的40%左右……

看到这里,也许你会觉得美国人真是没有一点责任心,结婚离婚都像儿戏一样。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我曾在《为什么在美国是未婚先育而不是未婚生育?》一文中提到过美国社会的福利制度和生育成本的问题,在美国如果没有稳定的高收入的话,是不太适合已婚和有小孩的家庭的,毕竟抚养一个孩子到18岁所需要的费用是非常可观的,而社会福利制度又能给每个公民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很多在美国社会处于底层的黑人和拉美裔民众就会选择先怀孕生子,然后再寻求政府的帮助来抚养孩子。虽然这样的做法有违伦理,但在法律上却是被允许的。

所以你看,其实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婚姻都是一种可以选择的生活方式而已,并无孰优孰劣之分!只是每个人的信仰不同,所追求的人生状态和价值观会有差异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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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现实生活中不少人想到国外“合法”地讨一份“小确幸”,而美国因为其文化、法律等等方面较之国内的多样性、包容性,成为了不少人的首要选择。那么美国承认事实婚姻吗?移民美国后中国还能结婚吗?

在美国19世纪早期,移民美国的主要是从事农业的穷人,他们散居的过于孤立,很难及时找到有合适宗教人员或治安官在场的情况,举行合适的结婚仪式。结果,事实婚姻制度应运而生。现在,美国所有州都通过成文法或判例法的形式确认事实婚姻。确认事实婚姻在美国大部分州是基于男女双方的事实婚姻存在地的原则,即在确认事实婚姻的有效要件的州内同居男女,即使后来移居到另一不确认事实婚姻的州内,仍可以依据婚姻的有效要件确认在最初地形成的事实婚姻的有效性。

19世纪以前,美国的婚姻制度大体可以分为三个范畴:(1)、教会法范畴、(2)、仪式法范畴、(3)、普通法范畴。三个婚姻制度范畴都是相互对立和互不配合的,常常导致人们在婚姻问题上感到无所适从。例如,1879年在肯塔基州一个著名的判例,当一个教友结婚时,教堂的牧师忘记了要求到场者声明是否知道此一对新人中存在任何禁止结婚的障碍。结果,结婚三年以后女方被宣告没有和任何人结婚,于是她和别人再次进行结婚,结果导致后来的麻烦和诉讼。

因此,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许多州为了改变婚姻制度松散无序局面,相继通过成文法方式确立单一婚姻制度,要么确立仪式主义要么确立普通法范畴。例如,加利福尼亚州在1870年和伊利诺斯州在1877年分别通过成文法的方式合并三种婚姻制度,确定仪式主义婚姻制度,同时废除普通法婚姻制度。现在,大多数州采取仪式主义,要求婚姻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可结婚:(1)在适当当局或证婚人主持下举行仪式;(2)符合州规定的法定婚龄规定;(3)提供符合州规定有效的结婚证书;(4)在证婚人和到公证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采取普通法婚姻制度的州,普通法婚姻和仪式婚姻具有同等效力。

在美国确认婚姻的有效性是基于婚姻的有效要件存在地的原则,在确认有效要件的州确认婚婚姻的有效性,而在不确认有效要件的州否结婚姻的有效性。例如,普通法婚姻在一个确认普通法婚姻的州确认其有效性,但是,移居一个不承认普通法婚姻的州内,就不确认其有效性。

在中国,必须遵守一夫一妻制,同时不得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以及在未达到法定婚龄时不得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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