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签证还需要讲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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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驻华使领馆10月4日发布了新规定的实施细则,其中规定了包括赴美国进行短暂商务交流的中国公民所持有效护照需进行现场签证补充说明(VLS-C)的情形。这条规定出台的原因是,很多中国商人持B1/B2签证前往美国商务考察时,往往在停留美国期间,邀请方或者签证申请人本人会以提供培训及参观名义要求签证持有者讲课,或者为产品作宣传,或者为销售产品。这类活动既不是商务洽谈,也不是短期务工人员所从事的雇佣工作,所以需要参加新的补充说明程序。

为了预防作弊,美国领事馆规定,若签证申请人有充分理由相信将从事的活动并不属实,则不必出席相关活动,只需提交一份简短的声明,阐明不参加活动的原因即可。这个新规定一出,不少业内人士都拍手称快,很多通过培训、参观等理由要求受益人参加相关讲座、宣称其产品有多好多好,实际上却没有什么实质性内容的活动都可以不参加了!当然,美国领事馆也规定,签证申请人有义务确保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的,否则,将会面临法律制裁。

大家都知道,美国对签证的审查向来是极为严格的,其门槛也是很高的。自1978年重新对国人开放旅游签证以来,美国一直秉承着“逐出美国国门者拒付赡养费”的原则,即:凡是因各种理由被美当局拒绝入境者,均无权利要求返还已付出的申请费和签证费。

美国签证费本来就很高,去年起又进行了上调,普通签证费为160美元,加急为300美元。对商人来说,不仅是一次性投入大笔的费用,要获得商务签证,还要随时警惕是否被移民局调查,能否成功来到美国,还要看运气的。

在中国,办美国签证像一场战争,有人说办美国B1和B2签证,就像爬山,虽然路途不远,但是坡特急,上去非常困难。很多人因为材料准备的问题被签证官拒之门外。很多人也为了办签证,费尽心思,用了很多时间、资金去准备各种材料,但仍然通不过签证官的考核。

美国驻华使领馆网站还公布了针对中国游客的特别注释:无论个人或商业目的,仅赴美国进行短期观光旅游的活动(包括假期),属于非相关活动,故申请者不具备相关的海外旅行资格。

按照移民局的规定,除非赴美国进行短期观光旅游的活动属于个人或商业活动,否则持B1/B2签证的中国旅客,必须提交一份正式的旅游计划书,解释其签证申请为何符合美国因私旅行的规定。对于商人来说,原本计划好的商务洽谈因为移民局的一项规定很可能全盘被打乱,损失惨重,所以大家都非常痛恨这条规定。如今,有了这条规定,签证申请人可以不用再为参加并不实际的讲座、参观等活动浪费时间、金钱了,大家也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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